| 白塔区关于加快发展社区物业服务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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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31 13:35 文章来源:白塔区第三产业发展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白塔区关于加快发展社区
物业服务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发展社区物业服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和谐社区建设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发展社区物业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社区物业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为出发点,以街道、社区为实施主体,以社区工作者创办或领办社区物业服务公司为方向,以市场化运作为基本经营方式,以政府扶持和支持为保障,广泛吸纳“4050”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物业服务,并依托社区物业服务公司推进社区中介服务和家政服务,逐步建立起覆盖社区全体居民、服务内容多样化、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物业服务体系,为构建和谐白塔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便民、利民和低廉收费的原则。着眼于社区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求,为社区居民提供及时方便快捷低偿的社区物业服务。二是坚持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社区组建的物业服务公司,要以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为基本方式,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发展壮大。三是坚持以创业带就业的原则。积极搭建以创业带就业、发展社区物业服务的有效载体和平台,带动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重新走上就业岗位。四是坚持政府扶持和支持的原则。政府制定发展社区物业服务的优惠政策,并对物业服务公司的硬件建设给予资金投入。五是坚持以街道、社区为实施主体的原则。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社区工作者领办和创办社区物业服务公司。六是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从社区的实际出发,重点推进老城区各社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并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运行模式,走出一条具有白塔特色的发展社区物业服务的新路子。
(三)发展目标。经过五年的发展,全区各社区都要成立社区物业服务公司,力争使社区物业服务功能显著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建立起能够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物业管理基础设施完善、服务技术手段先进、经营效益优良、管理机制健全、群众参与踊跃、覆盖范围广泛的社区物业服务体系,初步实现社区物业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社会化,有效带动社区中介服务和家政服务,构筑“一刻钟生活服务圈”,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周到、优质的服务。2008年,每个街道力争组建一家社区物业服务公司,树立典型、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铺开。
二、发展社区物业服务的主要任务
(一)组建社区物业服务公司。各社区要依托“四进社区”和“六位一体”环境改造工程所建设的治安岗亭、电子门、围栏、电子设备等公共安全设施,并充分利用社区办公用房、社区居民活动中心、驻区单位闲置办公场所等设施,积极整合资源,街道提供物业服务的房屋和场地,区财政给予硬件建设投入。同时,由社区工作者领办和创办社区物业服务公司,并充分吸收“4050”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各类技术人员到物业服务公司就业。年底前,确保每个街道都要组建一个社区物业服务公司。
(二)加强对社区物业服务公司的经营管理。要按照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加强对社区物业服务公司的经营管理。区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环境改造竞赛等活动载体,加强对社区物业服务公司的宏观指导和检查;各社区物业服务公司要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加强内部管理,实施专业化的服务。同时,要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居民议事的形式,加强对社区物业服务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形成权、责、利相统一的运行机制。
(三)拓宽社区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内容。各社区物业服务公司要在做好保洁、保安、护绿等常规物业管理的同时,带动发展家庭保洁、衣物清洗、家庭装修、烹饪、保姆、月嫂、修车、广告服务、家教、陪护、家庭病房、保健、接送老人小孩、家庭生活用品配送、搬家、小时工、鲜花速递、公司庆典服务、电脑维护、送水服务、邮政服务、房屋维修、再生资源回收等多种类型的社区家政服务,并积极开展房屋买卖和出租、婚姻介绍、职业介绍、留学服务等各类中介服务,不断扩大物业服务的领域,满足广大居民多层次的生活需求。
(四)创新社区物业服务公司的运营模式。各社区物业服务公司要积极探索社区物业管理的新模式,通过召开居民听政会、讨论会等方式,积极采纳群众意见,不断扩大服务范围,拓展服务领域,提升社区物业服务总体水平,使全区各类物业服务公司经营更灵活、更专业、更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树立信誉,打造品牌。
三、发展社区物业服务的保障措施
(一)加大对发展社区物业服务的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发挥公共财政职能,设立发展社区物业服务创业基金300万元。创业基金主要用途:一是由街道、社区提供物业服务的办公场所,区财政给予硬件建设投入。二是由社区工作者创办和领办的社区物业服务公司,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启动资金补助。三是区域内下岗失业人员、“4050”人员个人兴办的物业服务企业,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创业资金补助。四是对于创办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的个人,按照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相关政策,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五是对在全区发展社区物业服务中涌现的典型,区委、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二)全面落实发展社区物业服务的相关政策。一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精神,对于在社区开办的社区物业服务公司,区税务、工商、城管等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免收各种税费。二是按照《辽阳市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辽市政发〔2006〕40号)文件精神,对社区新办的社区物业服务公司,免缴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对于在社区中从事物业服务的“4050”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落实国家、省、市再就业的有关优惠政策。
(三)加强对发展社区物业服务的组织领导。成立白塔区发展社区物业服务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和主管副区长担任,区委宣传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发改局、区三产局、区民政局、区城建局、区综治办、区财政局、工商白塔分局、国税白塔分局、区地税局、城管执法白塔分局等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研究全区社区物业服务发展规划、统计考核和协调指导等工作,研究制定扶持社区物业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社区物业服务建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各街道也要相应成立发展社区物业服务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确定责任,有组织、有重点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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