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塔区2008年发展三产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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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31 13:33 文章来源:白塔区第三产业发展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白塔区2008年发展三产
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牢固树立“三产立区”的经济发展战略,继续深入开展“发展三产”竞赛活动,特制定2008年白塔区发展三产竞赛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区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的实施“三产立区”战略,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2008年工作任务和白塔区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把发展、巩固、提升传统第三产业,积极鼓励引导现代服务业做为繁荣全区经济,壮大财政实力的中心任务,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物流业、新兴产业,努力实现业态创新、市场创新、消费创新,不断扩大流通规模和总量,提升区域三产业总体水平,促进全区第三产业蓬勃发展。
二、竞赛内容
(一)“发展三产”竞赛活动优胜单位
(二)“发展三产”竞赛活动优质服务部门
(三)“发展三产”竞赛活动先进个人
三、考核及奖励办法
(一)“发展三产”竞赛活动优胜单位考核及奖励办法(百分制考核)
1、参赛对象
六个街道办事处。
2、指标考核内容及办法(满分80分)
第一部分:基础指标(40分)
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幅,满分3分。
完成计划指标,得基础分3分。未完成计划指标的,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基础分0.1分。(以区统计局统计数据为考核依据)。
②税收额增幅,满分3分。
未完成计划指标不得分。在完成增幅的计划指标基础上,每多增加1个百分点加0.1分。未完成计划指标,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基础分0.1分。(以国税白塔分局、地税白塔分局提供的纳税证明、区财政局最后认定为考核依据)。
③固定资产投资额增幅,满分4分。
未完成计划指标不得分。在完成增幅的计划指标基础上,每增加5个百分点加0.2分。(以区统计局统计数据为考核依据)。
④新上500万元以上三产项目,8分(超出部分,计入总分)。
每增加1个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的项目,加0.5分;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的项目,加1分;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的项目,加2分。(以区项目办提供的投资、开工或竣工的相关证明为考核依据)。
⑤新增现代服务业企业,满分5分。
新增一户金融、保险、旅行社、网吧、话吧、信息、通信、法律、咨询、连锁店、典当行、广告公司、物流配送企业加0.5分(以市、区工商局提供的当年营业执照为考核依据);
⑥新增省以上名牌产品,满分5分。
完成计划指标,得基础分2分。在完成计划指标的基础上,每引进1个省内名牌产品加0.1分(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名牌产品认定书为考核依据);每引进一个国内名牌产品加0.2分(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名牌产品认定书为考核依据);每引进1个国际名牌产品加0.3分;没完成计划指标不得分。
⑦新增三产规模企业,满分5分。
完成计划指标,得基础分2分。在完成计划指标的基础上,新增加一户餐饮和服务业企业,年营业额在200万元以上-500万元的,加0.1分;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的,加0.2分;1000万元以上的加1分(以市、区工商局提供当年注册营业执照、统计局统计数据为考核依据);
新增一户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的,加0.1分;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的,加0.2分;3000万元以上的加1分(以区统计局统计数据为考核依据);
⑧新增连锁店铺,满分4分。
完成计划指标得基础分3分,没完成计划指标不得分。在完成计划指标的基础上,每增加一户连锁店铺销售额或营业额在40万元以上-100万元的,加0.1分;100万元以上-500万元的,加0.2分;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的,加0.4分;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的,加0.6分;5000万元以上的,加1分。(以市、区工商局提供的当年营业执照为考核依据,必须标明连锁店铺字样)。
⑨新安置就业人员,满分3分。每比计划指标少10%的就业人数,扣0.3分。(以区劳动就业局提供数据为考核依据)。
第二部分:发展社区服务业指标,20分(超出部分,计入总分)。
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社区经营性服务业的意见》,重点发展家政、中介和物业服务企业。
①社区家政服务企业,满分5分。每增加一户加0.5分,以《关于加快发展社区经营性服务业的意见》标准为考核依据。
②社区中介服务企业,满分5分。每增加一户加0.5分,以《关于加快发展社区经营性服务业的意见》标准为考核依据。
③社区物业公司,满分10分。每增加一户加1分,以《关于加快发展社区经营性服务业的意见》标准为考核依据。
第三部分:重点项目建设指标,20分(超出部分,计入总分)。
围绕西关商贸区建设、辽纺危旧楼区域改造、盘活闲置资产、引进重点三产项目,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每个项目得5分,每增加1000万元加1分;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每个项目得15分;得分以引进项目的单位为准。
第四部分:日常工作指标,满分20分。
①材料报送、宣传工作,满分4分。
基础材料:制定方案0.1分(2月29日前上报),半年总结0.1分(6月30日前上报),第三季度工作总结0.1分(9月30日前上报),年终总结0.1分(12月31日前上报)。
宣传:信息12篇(每月1篇,每月月底前报送,每篇0.1分)。市级报刊报道,每条加0.2分,1版的每条另加0.2分;省级报刊报道每条0.3分;国家级报刊报道,每条加1分。
②行业协会建设,满分3分。
在本街道范围内新成立三产业行业协会,每个得1分。(以有组织机构、活动章程、组织成员名单、成立的照片、成立时间做为考核依据);
已经成立的行业协会能够开展活动,在活动中能起到行业自律、协调行业关系、保障行业安全、提供行业服务,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作用的,每次活动得0.2分。(以活动照片、会议纪要为考核依据)。
③参加市相关考核评比工作,满分4分。
积极参加市级以上相关三产工作方面的考核评比工作(考核标准以相关部门的评比标准、考核结果为依据),被评为市级荣誉称号的加1分,省级称号的加2分,国家级的加3分。
④对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工作,满分4分。
落实三产规划,每季度对本街道范围内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表,对企业上门服务,解决实际问题,有意见反馈单,得4分。(缺少1个季度的报表,该项不得分)。
⑤特色街、专业市场建设工作,满分5分。
原有特色街、专业市场建设有新进展、新内容加1.5分;
立足街域特点,新规划符合规划要素的特色街、专业市场,加1.5分;
当年在规划基础上新建特色街、专业市场,加2分。
专业特色街、专业市场规范化程度、经营秩序、环境设施标准明显下降的每个扣1分。
4、奖励办法
年终由区“发展三产”竞赛活动办公室按考核办法对各竞赛单位进行打分,排列名次,前四名为优胜单位,其余为达标单位。报区竞赛领导小组审核,经区委、区政府审批后,给予奖励。
(二)“发展三产”竞赛活动优质服务部门考核及奖励办法
1、参赛对象
市、区参与白塔区“发展三产”竞赛活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
2、考核内容
①对竞赛活动进行指导、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对竞赛开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或单位;
②直接参与竞赛活动,对推动竞赛开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或单位;
③为竞赛活动提供相关数据及时,准确的部门或单位。
3、奖励办法
年终进行评比,由竞赛活动办公室和各街道办事处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和部门参加评比。报区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审核,经区委、区政府审批后,最终评出3家优质服务部门,对选出的优质服务部门进行奖励。
(三)“发展三产”竞赛活动先进个人考核及奖励办法
1、参赛对象
市相关部门,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直接参与白塔区“发展三产”竞赛活动的个人。
2、考核内容
①对竞赛活动进行指导、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对竞赛开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②直接参与竞赛活动,对推动竞赛开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③为竞赛活动提供相关数据及时,准确的个人;
3、奖励办法
年终进行评比,由竞赛活动办公室和各街道办事处推荐符合条件的个人参加评比。报区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审核,经区委、区政府审批后,最终评出10名先进个人,对选出的先进个人进行奖励。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发展三产”竞赛活动的领导,保证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白塔区“发展三产” 竞赛活动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区长担任,成员由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外经局、统计局、三产局、行政服务中心、国税白塔分局,地税白塔分局,区工商局、白塔城管分局、卫国路街道办事处、铁西街道办事处、跃进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站前街道办事处、星火街道办事处的主要领导组成。
主管副区长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白塔区第三产业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三产局局长担任。
五、说明
(一)市相关考核指标下达后,区三产局对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并根据各街道完成情况,年终进行考核打分,做为加分项,计入总分。
(二)加大西关商贸区、辽纺危旧楼区域和重点三产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举全区之力,打破街域限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街道和个人实施重奖。
(三)各参赛单位在竞赛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各种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四)本方案由区“发展三产”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五)竞赛活动从2008年初开始,到2008年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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